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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保證難民的基本權利和地位,聯合國1951年召開難民和無國籍人地位全權代表會議,並通過了《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》。1974年,非洲統一組織將每年的6月20日定爲“非洲難民日”。2000年12月,聯合國大會決定把“非洲難民日”更名爲“世界難民日”(World Refugee Day)。
“難民”分爲經濟、自然災害、戰爭和政治難民。經濟難民指爲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“自願”流離失所的人,也稱非法移民。自然災害難民指因地震、嚴重水旱災害等原因而被迫離開家園的人,他們往往通過臨時救濟後返回來源國。戰爭難民指爲躲避戰亂而背井離鄉的人,他們中包括無政治傾向的“流民”和政治難民。
目前解決難民問題一般採用三種辦法:自願遣返、就地融合和第三國安置。國際社會曾呼籲,在救助青少年難民時,不僅應著手解決他們的營養和健康問題,更應向他們提供教育和培訓的機會,不斷發掘青少年難民的潛力,爲其未來的發展作準備。
“世上最大的悲痛莫過於失去祖國。”這是一位古希臘詩人對世界上無數難民悲慘境遇的真實寫照。近十年來,世界範圍內爆發了80多次戰爭或衝突,造成大規模難民潮,難民數量一直高達2000萬人以上。聯合國難民署最新統計數位表明,目前全球因戰爭、饑荒和災難而背井離鄉的難民有2200多萬,其中12至24歲的青少年爲770萬,占難民總數的35%。
青少年難民失去了家庭的保護,從而更容易受到剝削和虐待。國與國之間的衝突和內戰使30萬青少年難民被招募參加戰爭。難民中的年輕婦女和女童往往被迫成爲廉價勞動力或受到性剝削。
2003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爲“難民青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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